2018年8月16日,绥阳黔北村镇银行银联芯片借记卡“绥卡”正式发行。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作者:绥阳黔北村镇银行
尊敬的绥阳黔北村镇银行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能办理转换。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期(不含)以上的,参考5年期LPR。 (3)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4)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 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7月31日。 2.办理渠道 在当前特殊时期,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客户可预先通过电话与客户经理进行预约,客户经理将根据客户预约情况合理与客户安排线下办理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3.证件要求 客户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4.原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办理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可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到绥阳黔北村镇银行业务部进行办理业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绥阳黔北村镇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您关注“绥阳黔北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获取详情,或拨打客户经理电话了解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